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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住宅出租开租金发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 您好:
       本人所在公司为工作需要为本人在芝罘区租用一套住宅,请问如果我开公司支付租金的发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什么政府机构开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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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005141609 提交时间 2020-05-12 10:2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尽快回复
答复机构   芝罘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05-12 15:57
附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租用房屋的地址可以在芝罘区税务局辖区内或保税港税务局辖区内申请代开发票。芝罘区税务局地址:环山路113号,咨询电话:6631919。
携带资料:
1.房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主本人不能到现场,需经办人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房主的委托书)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房产证,需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性质为公寓、商务公寓的,还需携带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都不在的,需到房管局出具不动产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答复机构   芝罘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0 11:09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