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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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
内容 | 您好,请问烟台支持(首套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嘛? 如果支持,该怎么办理?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WSMS201912109143 | 提交时间 | 2019-12-06 11:11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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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公积金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及以上,购买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房屋产权证已办理的,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贷款余额。流程为持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征信报告到公积金业务窗口预批。符合转贷条件的,在结清商业贷款余额后,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式审批,审批后3个月内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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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 | 答复时间 | 2019-12-06 17:16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