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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业贷款还清后能否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
内容 你好,商品房原来有商业贷款,现在商业贷款还清了能否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及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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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1911102804 提交时间 2019-11-05 10:3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可以,不知是否是首次提取?还是之前每年都提,现在还清了,首次是首次提,材料如下:1.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索要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2.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4.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购房发票)5.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6.配偶提取另加结婚证或夫妻同一户籍户口簿,将材料准备好,交给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持身份证办理。

如果是再次提,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及上次提取该表的留存联、还款卡折前12个月的交易流水(需含提前还款部分,若看不出,需另提供银行还款结清证明及最后一次还款的对账单)。

提示:从5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如果单位未提前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缴存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采集表》》(可登录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或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

答复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  答复时间   2019-11-1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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