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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局下属企业城发置业违规收取滞纳金
内容 我到城发置业康和新城分处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时,被其工作人员由于晚缴纳,需要缴纳滞纳金。我质疑其收取滞纳金行为,被告知就是这样.投诉至住建局,被告知成发置业属财政局下属的企业,非我局管理范围。请到财政局投诉。城发置业是企业,非国家行政机关,其收取滞纳金有何依据?请贵局监督并督促其停止收取滞纳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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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190673992 提交时间 2019-06-09 19:1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城发置业并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烟办字[2019]5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市住建局为行业主管部门,请向市住建局反映此问题。

答复机构   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19-06-10 11:38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