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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公示贵委下属的孙公司烟台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办停车场收费的依据
内容 根据办件编号为 WSMS20180828118 的问题,市交警大队回复为 “收费问题属于烟台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经工商查询,该公司为贵委下属的孙公司,请贵委公示允许该公司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的相关文件。若不能出具相关文件证明,则说明此公司为违法收费,将向公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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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180828150 提交时间 2018-08-13 15: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李国资(先生/女士)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国资委再次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市国资委没有停车场收费管理职能,也不存在乱收费问题。烟台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特许经营的批复》〔烟政字〕(2018)29号文件精神,由烟台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授权,对市区道路内停车进行统一管理的。
烟台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市区内道路停车收费,是烟台市委、市政府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的一项措施。为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市政府授权烟台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对此,2018年8月13日,烟台市政府召开过新闻发布会。目前,该公司已对中心区112条道路设置的5000余个停车泊位实行统一管理,接收管理了原由市住建、城管部门经营的11处停车场、约4000个停车泊位。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市区道路停车资源配置和利用,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调节交通流量,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将逐步对市区部分交通流量大、停车矛盾突出、违法停车现象较多的路段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停车收费管理,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烟台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烟台市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并于2018年8月1日在物价局备案登记。

答复机构   市国资委  答复时间   2018-08-21 14:02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