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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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商转公咨询 | ||
内容 | 你好,我们有一套房子在还贷中,贷款人没有交纳公积金,配偶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享受商转公政策。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WSMS202505288844 | 提交时间 | 2025-05-16 11:1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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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黄渤海新区管委热线办理回复:立即责成财政局进行调查处理。接到工单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您,并告知内容如下:根据烟住【2024】30号《关于开展烟台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的通知》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应符合我市“商转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二、借款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贷的主借款人及所涉房屋的主要产权人。三、“商转公”直转业务仅支持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主借款人不得变更。因诉求人家庭房产,主借款人未按期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故无法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 | |||
答复机构 | 网上民声部门 | 答复时间 | 2025-05-19 15:43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