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购买了二手房,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未去办理贷款,想先咨询一下有没有政策可以是提取部分公积金余额用做装修,在不影响贷款额度和最低贷款年限?或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 放款之前能够去提取部分余额用作装修么?
附件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WSMS202502284544 提交时间 2025-02-21 16: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芝罘区政府回复:2025年2月24日11:38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工作人员用固话2118909联系,告知公积金相关政策。
答复机构   网上民声部门  答复时间   2025-02-27 13:14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