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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提取
内容 本人是烟台市户口。2023年自江苏南通启东市就职单位离职回到烟台,到目前为止一直在烟台居住和工作。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在江苏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提取的手续是什么?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到哪个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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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502284026 提交时间 2025-02-10 10:5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责成服务管理科进行调查处理。接到工单后,电话联系您,告知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的业务受理要求。您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
答复机构   网上民声部门  答复时间   2025-02-10 14:08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