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
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
内容 | 本人是烟台市户口。2023年自江苏南通启东市就职单位离职回到烟台,到目前为止一直在烟台居住和工作。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在江苏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提取的手续是什么?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到哪个地方办理?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WSMS202502284026 | 提交时间 | 2025-02-10 10:53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责成服务管理科进行调查处理。接到工单后,电话联系您,告知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的业务受理要求。您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 | |||
答复机构 | 网上民声部门 | 答复时间 | 2025-02-10 14:08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