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二号信息公告
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www.yantai.gov.cn   2009-05-31   来源:海阳核电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的要求,结合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工程简述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两台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每台额定电功率为1250MWe;
       项目地点:山东海阳核电厂地处胶东半岛的黄海之滨,为滨海核电厂。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辖海阳市留格庄镇冷家庄和董家庄原址,处于三面环海的岬角东端,东北有乳山湾,西南有凤城港,东部和南部面临广阔的黄海。
       2) 项目建设必要性
       • 符合国家“积极推进核电”的能源战略;
       • 满足山东省经济持续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 核电作为清洁、安全的能源,与火电相比,大大减少了SO2、NOX 等大气污染物,以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
       3) 工程概述
       山东海阳核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已于2005年8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评审。一期工程1、2号机组在设计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时已开展了一号信息公告(2008年7月)和二号信息公告(2008年8月),设计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提交国家环保部并正式受理。
       本项目根据山东海阳核电的规划容量,在1、2号机组的基础上,再建2台AP1000核电机组,单机建设周期为55个月。3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1月投产,4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11月投产。
       2009年3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2009]465号”同意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开展前期工作。
    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的工程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如下:
    • 机组额定电功率1250MWe;
    • 电站设计寿命60年;
    • 电厂可利用率:93%;
    • 换料周期:18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海阳核电三、四号机组温排水叠加一、二号机组温排水造成的4℃以上温升等值线包络面积仅局限在电厂排水口附近的局部区域,对黄海整个海域海洋生态的影响有限;同时,四台机组对厂址周围公众造成的个人年有效剂量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四台机组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对海水造成的浓度增量满足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核素的浓度限值要求;四台液体放射性流出物对受纳海域水体中藻类、软体类、甲壳类和海鱼四类海洋生物造成的辐射影响甚微,更不会在种群上造成损伤。
       三、预防或者减轻潜在不良环境影响所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山东海阳核电三、四号机组采用的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先进的非能动核电厂,包括许多非能动的安全特性,简化大量的电厂系统,提升了电厂的安全性。设置了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使进入环境的放射性流出物质可控。同时,又具有一般压水堆核电堆型所具有的安全性。
       通过合理的运行设计、运行规程、监测系统、专设安全设施、放射性后果缓解设施等五个层次有效地保障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使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受到控制。布置了四道安全实体屏障:燃料芯块、燃料包壳、隔离放射性的一回路压力边界以及牢固可靠的安全壳,从实体隔离上保证放射性的释放量最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评价结果表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海阳核电厂址在建有两台机组后,再建造两台AP1000 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09年6月1日~6月12日。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电投集团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海阳市海阳核电厂
       联系人: 郑建锋
       电话:0535-3587753
       传真:0535-3870500
       电子邮箱:zhengjianfeng@sdnpc.com
       信息公开专用网站:www.sdnpc.com
 
       评价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持证:国环评证甲字第1815号
       地址:上海市虹漕路29号
       联系人:王茹静 
       电话:021-64850220*21052
       传真:021-64851074
       电子邮箱:wangrujing@snerdi.com.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选址阶段)的评价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海阳市境内,调查重点为5km规划限制区范围内同时兼顾范围外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邵家庄、张家庄、外岛、大辛家、南庄、小滩、留格庄镇、凤城街道、乳山寨镇、乳山口镇等。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海阳核电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对核电及海阳核电的了解程度,搬迁移民的意见以及公众的其它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返回意见。
附件: 山东海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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