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一号信息公告
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www.yantai.gov.cn   2009-05-14   来源: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也是协调工程建设与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通过公众参与,可以让公众了解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意义以及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从而体现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完善和合理,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利益,也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环保意识,对保护公众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本次调查的目的和作用,是为了广泛了解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厂址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对山东海阳核电厂3#、4#机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使环保措施更趋完善,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的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发挥工程最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一号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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