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组发〔2008〕53号
关于转发鲁组通字〔2008〕42号文做好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关于做好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区委、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党组、党(工)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人选的通知》(鲁组通字〔2008〕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地域关系、隶属关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选拔确定推荐人选。10月20日前,将录入人选基本信息的信息采集软件,以及输出的《高层次人才信息表》(一式三份,加盖党组、党工委印章),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市委同意后,按要求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工作有关文件和信息采集软件,请登陆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i.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下载。有关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办公电话、传真:0535-6789705,电子邮箱:ytsrcb@163.com)。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10月8日
附件: 高层次人才库软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