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建质安[2008]28号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建设局决定成立烟台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小组),现将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考核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林 涛 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 梁国山 市建设局质安科科长
王晓波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 张朝晖 芝罘区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戳红升 福山区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温玉海 莱山区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徐卫东 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处副处长
李 忠 牟平区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牟丹枫 莱州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由伟兴 龙口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宁宝胜 招远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杨守伟 蓬莱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王文豪 莱阳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宋协荣 海阳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张文政 栖霞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
骆 智 长岛县质监站站长
二、市考核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
主 任: 王晓波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副主任: 舒世平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张福顺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成 员: 孙国茂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综合科科长
徐新国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管理科科长
周修人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查一科科长
谭新义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查二科科员
纪 兵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安全教育科科员
三、市考核小组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市建设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负责全市建设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考务工作以及培训、从业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的领导和监督;
(三)组织审核培训机构招生前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招生培训计划、师资以及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仪器等资料,并进行备案;
(四)根据考试考核任务合理设置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基地,并报省考核办审核备案;
(五)在办公场所和考试考核基地公布操作资格证书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事项;
(六)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考核、延期复核的报名,审查申报材料,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七)按照考核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八)对于考核合格的,市考核小组应当自公布考核成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考核办申请颁发操作资格证书;
(九)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十)协助省考核办开展相关工作。
四、市考核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落实市考核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培训机构和省考核办;
(二)负责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年度教育、延期复核等管理工作;
(三)收集汇总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年度教育、延期复核等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各县市区以及培训机构的工作进度,适时进行阶段工作小结,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四)负责组织、筹备市考核小组会议及重要活动,起草、印发有关文件;
(五)负责对各县市区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