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史志办:
市人大将于今年10月上旬对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的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市史志办的汇报。
为迎接市人大的视察,推动两个《条例》的更好贯彻落实,市史志办定于9月份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看汇报材料、听取汇报和座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了解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收到了哪些效果、取得了哪些经验、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困难、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等等。请各县市区史志办认真准备,并将汇报材料于8月29日前传真或用电子版报市史志办。到各县市区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雪
传真电话:6243794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