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法制处获悉芝罘分局依法查处了几个非法传销窝点,遂主动与办案单位沟通,建议对传销组织中那些社会危害性较大、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予以劳动教养。经与办案单位一起研究分析,姬某、黄某、刘某、孙某、方某等“头目”,平时负责管理、控制低层传销人员,组织“上课”洗脑,以授课形式教唆参入传销的成员如何将他人拉入传销组织以骗取钱财,已构成教唆诈骗行为,符合劳动教养条件,法制处遂指导办案单位调查补证后,将上述五人报经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各劳动教养一年。这是我市首次以劳教手段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已被称为“经济邪教”,有些重点地区非法传销的社会危害已达到触目惊心之程度。许多传销人员,背井离乡,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受到严重影响;更有一些违法行为人以传销形式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诈骗、盗窃、抢夺、抢劫、非法拘禁等案件增多,危害当地社会治安。面对社会要求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强烈呼声和维护家庭、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市局法制处审时度势,充分发掘劳教手段之威力,通过培训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执法指导,进一步发挥了劳教手段在震慑不法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