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研员卫臻、副主任刘立新等一行五人组成的烟台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小组,到我局检查了市局直属部门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光明同志代表局党委对检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并向检查组介绍了我局抓执法工作、抓民警素质提高的相关情况。法制处宫钦松处长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局各直属部门今年以来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以及我局在确保执法质量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检查组对我局多年来一直实行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加强教育培训、苦练基本功、不断规范执法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对公安机关有一支政府其他部门无法比拟的法制队伍更是大加赞许。
随后,检查组抽阅了我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组还就案卷中一些疑点与我局法制、交警等部门领导进行了沟通,对交警各直属大队以自己名义进行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交警部门“电子眼”证据的使用及罚款的缴纳方式等问题,加深了理解。
检查组还参观了交警支队指挥大厅和驾驶员办证大厅,对我市交警现代化管理工作和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增加了了解,给予了赞许。张治平副局长在座谈中也就市政府法制办长期以来对以交通管理为大头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给予的理解和支持,表示了感谢。
检查组在反馈意见时,对我局的行政处罚执法情况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我局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案卷装订等方面,都体现了很高的执法素养,执法之规范堪称全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之典范。这充分说明市公安局党委从大局着眼,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求真务实。同时,检查组也对公安机关今后的执法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