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现场访谈

时 间:2008年6月12日  嘉 宾: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昭启;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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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李静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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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姜军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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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林德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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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李秦阳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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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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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张健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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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张文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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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唐梦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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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卢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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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刘玉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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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于丽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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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于庆安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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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邹燕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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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刘伯仲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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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代表张媛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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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昭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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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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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李宗林回答市民代表问题
-----------------现场访谈编录-----------------
    

  “最近限塑令开始执行,超市中用的预包装塑料袋是否应收费?商场中销售的服装、鞋帽生产厂家附带的塑料袋是否也应收费?”“市区的市场有的说搬就搬了,让居民感觉很不方便。不知道市政府有没有具体的市场规划?近期有哪些市场可能改造或搬迁?”“现在老百姓买东西不太放心,特别是吃的东西。工商局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有效的办法?”……在今天上午举行的“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听取群众意见座谈会上,烟台市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逐一解答了市民代表提出的的焦点问题。


   塑料袋收费合理

  对话会上,振华集团货管部于丽经理提出两个近期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限塑令开始执行,我们遇到了几个问题,借这个机会咨询一下工商局领导。一是我们超市中用的预包装塑料袋是否应该收费?二是商场中销售的服装、鞋帽生产厂家附带的塑料袋是否应该收费?”

  “你所提的第一个问题,答案应该是很明确的,这些预包装塑料袋是基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可以无偿提供,这部分没有纳入有偿提供的范畴。但我们也发现一些食品经营者在预包装之后,又在外面套一个塑料袋,方便提携,这是不允许的,第二个袋子必须要收费,不收费是违法的。第二个问题我们在监管过程中也注意到了。目前,国务院的通知和三部委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未对这类塑料袋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参照商务部在网站上的解释并征求我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商品出厂时附带的包装袋暂不纳入限塑令的管理范畴。因为《办法》将塑料购物袋定义为: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盛装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而这种塑料袋是由生产厂家附在商品中提供的,属于商品的一部分。如果今后在执行进程中,上级有明确的要求,我们会及时通知你们和市内所有相关企业,马上予以执行。”烟台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李宗林对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李宗林补充到,从6月1日限塑令执行以来,工商机关正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前期通过送法上门,电话通知等方式,提醒大家自觉执行限塑令。各大商场、超市都执行的很好,给社会作了榜样。近阶段,执法人员会对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予以没收,对该收费而不收费或者变相不收费的业户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严格依照法规的要求,对不执行限塑令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希望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理解这项法规,共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迁出中心区

  “我们市区的市场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市场说搬就搬了,让居民感觉很不方便。不知道市政府有没有具体的市场规划?近期有哪些市场可能改造或搬迁?”芝罘区新世居委会委员张媛提到。

  对此,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副局长韩云翔介绍了我市市场的近期情况。从2003年烟台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以来,市区农贸市场的环境和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从2007年起市政府又投入巨资,开展新一轮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其总的思路是,将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迁出中心区,逐步向城乡结合转移,利用3-5年的时间,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2007年四眼桥、三环、进德、大世界、四处农贸市场列入首批改造计划,年底顺利通过市政府的验收。今年又有芝水、东方巴黎、幸福三村幸福河四处农贸市场列入计划。目前东方巴黎和芝水两处市场已改造完成。幸福三村市场预计六月底之前将投入使用。幸福河市场目前正在拟订设计改造方案。明年是政府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几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这项工作完成后,市区农贸市场环境面貌将彻底改变。

  食品安全将实行信息化监管

  “现在老百姓买东西不太放心,特别是吃的东西。请问工商局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有效的办法?”市政协委员、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李静一针见血地说。

  李宗林就该问题进行了详解。他说,近年来,市工商局从城区商场、超市和城区小型食品经营户、乡镇食品经营户两个层面入手,强化食品市场监管。一是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和食品质量承诺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加大销售环节管理力度,使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企业的食品不能进入流通主渠道,对已进入商场超市的食品增加监管环节,避免销售中出现的变质、过期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旦出现也能及时采取措施,下架退市,从而保证广大市民的食品消费安全。二是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不强,货物来源复杂和真假商品难以区分等现实情况,全市工商系统从2007年年初在全市农村食品市场推行了食品安全“四项”制度。一是“一户多档制”。基层工商所派专人指导每一个农村食品经营户对每一个供货商建立档案,向供货商索取其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留存每批货的供货凭证,登记供货商的地址、电话、送货人的姓名,送货车的号码,将销售不合格食品或假冒伪劣的散兵游勇的货物堵在市场大门之外。这项制度也方便工商机关在发现不安全食品时追根溯源,在更大的范围防范和制止不安全食品的流通。二是“实名登记制”。要求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全部实行实名登记挂牌上岗,便于工商所管理人员和消费者了解经营人员的真实情况,也将一些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挡在食品领域之外,方便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三是“证明登记制”。工商所人员每逢农村大集时间,对熟食摊位业户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摊位位置、食品名称等内容进行现场登记,由业户当场签字确认,使市场上的摊贩增强责任意识,所售食品必须保证质量和卫生都过关。不再有集市一散,你再找不着人,或者找着也不认帐的情况发生,这个制度也为农村消费者维权提供了证据。四是“标牌公示制”。要求农村各类食品经营场所对直接食用的裸装、散装食品实行标牌公示,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来源、主要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弥补这类商品信息模糊、责任不明确等缺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全市工商系统先后投入大量资金,为农村经营业户配备了档案夹、标牌、胸牌、防蝇(尘)设施、隔离衣等,使农村食品监管“四项制度”建设得到规范和落实。

  “去年以来,我们全市系统先后开展了十几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食品质量监测活动,对全市一万多户食品经营者进行了检查和规范,目前,全市城区的246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已实现了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农村食品经营业户实施了四项制度,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有了可靠的保障。今年,我们正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的信息化监管工作,进入数据库,实现在家就行看得到,通过建立和完善先进的监管手段,增强预防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李宗林强调。

  座谈会上,烟台市工商局一一回答了14位市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对工商部门在帮扶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企业上市、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等方面市民模棱两可的便民措施纷纷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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