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烟政字〔2025〕3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3号),市政府组织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予公布。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草案起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烟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二、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起草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6月)
三、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8月)
四、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五、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8月)
六、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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