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烟台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为出发点,深化城管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公众参与、丰富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平衡好公开与保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严谨、规范、有序推进。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在每年1月31日前,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发布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保证政策解读时效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丰富政策解读内容与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与水平,聚焦社会热点问题,畅通民众沟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疑难。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高科室沟通效率,保证依申请公开回复率、正确率,聚焦城管重点领域,应公开、尽公开。做好接受、办理、回复、邮寄等重要节点留痕工作,保证群众知情权。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证财政预、决算工作等财政信息按时公开,细化公开。对于城管领域执法工作,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信息更新维护,方便群众查询浏览。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网站的日常监管,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平稳运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保证公开内容准确、到位,增强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保证政府信息开放安全。
三、公开内容及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2025年拟制的明确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办公室负责)。
2.2025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各相关科室负责)。
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办公室负责)。
4.2025年财政信息(财务科负责)。
5.2025年人事信息(人事科负责)。
6.2025年网上调民声、回应关切(各相关科室负责)。
7.重点工作、通知公告、工作进展公开(各相关科室负责)。
8.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办公室负责)。
9.2025年行政执法公示,包括实施方案、制度文件、主体资格清单、事项清单、人员资格清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权责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执法科负责)。
10.财政资金信息,包括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科负责)。
11.会议公开。主要是局长办公会相关内容,除依法需保密的党组会内容(办公室负责)。
1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科负责)。
13.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更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
14.其他需要公开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对外公开
3.需向本单位、个人公开的,采取下发文件、举办专题简报、专题公开栏以及召开办公会等形式公开
4. 通过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作用,牵头调度协调统筹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负责人,主动做好配合,对照《烟台市城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任务、公开责任,推动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融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深落实。
(二)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任何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否则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三)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扎实组织本级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针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科学合理设定工作时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