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09756 成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4-04-0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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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相关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招远市界河入海口底泥重金属治理未覆盖整个污染河段,2020年仍有4个月因底泥污染物释放导致砷超标。

二、整改目标:2021年年底前,明确需开展底泥重金属砷治理的河段区间;2022-2023年,分期分段对相关河段底泥重金属砷进行治理修复。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界河砷污染现状调研、诊断和评估

1.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研究开展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河道水体砷污染现状调查与来源分析、河床表层砷污染分布特征、底泥砷污染垂直分布特征分析、底泥砷形态特征及砷释放潜力分析等方面调查与评估研究。构建了底泥砷释放的经验关系模型,全面理清了底泥砷对水体的释放规律和定量关系、砷污染与河道湿地生态系统之间的正副反馈效应,掌握了界河砷污染来源和超标的原因,为精准治理提供了理论保障和数据支撑。

2.定界河底泥治理河段和分级区划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总砷浓度划分界河底泥及沉积物污染等级,以可释放到水体中的有效态砷浓度划分界河底泥及沉积物污染风险等级。按照污染等级和污染风险等级双因子影响因素,定界河底泥污染治理河段及分级区划。明确了超高风险区、高污染高风险区、高污染中风险区、中污染高风险区、中污染中风险区、低污染中风险区、高污染低风险区等7类治理区域。同时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基于BIM模型,制作了界河污染物网格化分布3D智慧分析平台。通过该平台计算,精准确定和定位各污染区域范围和工程治理位置。

3.研究建立了工程质量控制和治理验收标准在明确界河水体砷污染浓度要小于0.05mg/L的标准要求下,根据实验分析和研究,通过底泥有效态砷含量与泥-水界面砷释放速率之间的关系模型和实验室底泥砷释放模拟实验,明确了底泥内源污染因子有效砷含量平均降至15mg/kg以下不对界河水体砷浓度产生影响,按照该数据进一步确了内源治理标准依据。

工程治理质量控制标准:界河底泥内源污染因子有效砷含量平均降至15mg/kg以下;

界河内源治理验收标准:界河水体砷污染因子国控监测断面月平均值连续3个月小于0.05mg/L,稳定达标率100%。在无外源输入的前提下,全河段水体砷污染因子月平均值小于0.05mg/L

4.确定同污染区域治理工艺技术选型及工程技术方案在分区分级基础上,根据界河砷的分布特征和释放规律、有效砷含量和形态特性,完成了不同污染区域治理工艺技术选型及工程技术方案。

(二)实施界河内源治理工作

2023组织开展了界河内源治理工程针对超高风险区、高污染高风险区、高污染中风险区、中污染高风险区、中污染中风险区、低污染中风险区及高污染低风险区等7类治理区域,及其配套的治理技术选型,以界河底泥砷污染修复为中心,以界河水体砷浓度达标为目的,根据《方案》制定了清表、围堰、降水、松土、砷修复剂喷浆搅拌、效果监测、生态修复/植物修复、达标检测、围堰平整等九步法施工工艺措施,设计完成了界河内源砷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图。按照九步法施工工艺,采用机械化施工作业模式,完成了7类治理区域。同时,为保证施工治理达标,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相关监测,对治理效果进行测试和评估

四、整改效果:内源治理工程实施完工后,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各类污染区域底泥有效砷含量均降至15mg/kg以下,治理后界河河道水体总砷浓度均满足地表0.05mg /L的标准限值要求。

公示时间:202448日-419日,受理时间:8:30-17:30,受理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电话:0535-692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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