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要求, 我中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2024年3月31日前实施的本市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三统一”编号 |
1 | 关于公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的通知 | 烟住〔2023〕36号 | YTCR-2023-01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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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600493503991D/2024-09727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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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统一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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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要求, 我中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2024年3月31日前实施的本市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三统一”编号 |
1 | 关于公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的通知 | 烟住〔2023〕36号 | YTCR-2023-01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