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4-03-29 11:27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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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1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

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抽查 1 次

省、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

2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抽查 1 次

省、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

3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 5%,抽查 1次

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

对住房保障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住房保障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当地在保住房保障对象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2%,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5

对城市危险房屋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危险房屋的监督检查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城市房屋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市住建局物业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6

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物业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报批的行政检查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报批的行政检查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8

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注册建筑师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9

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注册建造师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0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1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住建局质安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2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3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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