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4-00462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国土空间规划

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介绍

日期:2024-01-24      来源: 烟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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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023年10月31日《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批实施,将为全面提升烟台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分为烟台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市域包括烟台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陆域和海域,陆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6万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烟台市辖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陆域面积116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目标愿景

规划以“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为发展愿景,将烟台2035年发展目标明确为“跃升成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2050年,发展成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全面建成享誉世界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市。城市性质确定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国家海洋经济大市与制造业强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

《规划》全篇共14章,主要涵盖七方面内容

明确城市目标愿景、城市性质与职能,提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明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的具体规划要求,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

全面统筹陆海功能,合理配置岸线功能,优化海洋规划分区,明确海岛利用方向,科学保护与开发海洋资源。

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体现多元文化特色;发挥山、海、河、岛等自然资源优势,塑造魅力景观。

完善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安全韧性的支撑体系。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格局,完善城市功能,科学布局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提升城市品质。

积极融入区域格局,承接上级规划指引,强化县级规划传导,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全面提高空间治理能力。

《规划》四大特点

突出生态优先。烟台地处鲁东低山丘陵地区,是胶东半岛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山东省两大生态绿心之一,有着极其重要的生态功能。为提升全市生态保育水平,《规划》在“双评价”基础上,划定了500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00平方公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500平方公里),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此外,《规划》识别了其他生态保护重要性较高的空间,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管控,形成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充分保障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彰显山海城市特色。烟台中心城区自然本底条件优越,山、海、河、岛、城交相辉映。《规划》结合地形地貌特征和带状城市空间特点,以天然河流、山体和绿带分隔,形成多组团、多中心的带状组团城市空间结构;拓展东西两翼,贯通南北山海,构建多条山海、河流通廊,塑造“山耸城中,城随山转,海围城绕,城岛相映”的城市总体格局,体现山海交融的城市特色。

加强陆海统筹。注重发展和保护相协调,重点对岸线、海洋、海岛进行细化分类,提升自然岸线比例,科学划定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明确管控举措,突出功能引导,构筑和谐多元的陆海空间。深度挖掘陆海岛自然优势和人文资源,打造特色景观节点,整合串联文旅要素,打造国内一流的滨海黄金旅游带。强化陆海空间联动,合理衔接陆海功能,完善岸线配套设施,促进海域立体化利用,为渔业生产、海工装备、临港经济等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动港口布局优化、错位发展,科学设置进港铁路、公路、快速路,推进陆岛航运工程建设,构建陆海联运新格局。

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本轮规划中,国家对土地增量规模进行了严格控制,至2035年全市新增可建设用地规模仅270.8平方公里。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度挖潜城市发展空间,将成为保障项目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合理控制各区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引导有限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向开发利用效率较高的重点地区集中。建立完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相关政策、机制、标准,积极推动批而未用、闲置土地的活化利用,至规划期末,将挖潜盘活闲置用地86.49平方公里;持续调整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至规划期末,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43.25平方公里,不断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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