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08896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烟环罚〔2023〕2号)

日期:2023-09-25 15:5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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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烟台诺华精密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44504914E
法定代表人吉田英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环罚〔2023〕2号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同时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适用规定第八条、专项处罚裁量表(七)噪声污染防治类序号4等有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捌佰贰拾元整。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叁万零捌佰贰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9/22
处罚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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