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烟农(诊疗)罚﹝2023﹞6号 |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烟台萌宠商贸有限公司 | 91370613MA3D98YM18 | 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于2023年7月14日给举报人的犬打了狂犬病疫苗,违法所得共计5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 2.罚款人民币共计32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3250元。 | 2023-09-20 |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002E/2023-08209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