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3-08209 成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十一)

日期:2023-09-20 14:3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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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烟农(诊疗)罚﹝2023﹞6号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烟台萌宠商贸有限公司91370613MA3D98YM18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于2023年7月14日给举报人的犬打了狂犬病疫苗,违法所得共计5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1.没收违法所得50元。
2.罚款人民币共计32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3250元。
2023-09-20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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