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3-07894 成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802087号:关于“鼓励行业资质、许可类迁入和审查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9-0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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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行业资质、许可类迁入和审查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体现了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全力做好有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住建和审批有关部门适当放宽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等资质类和许可类等的迁入、申请和审查条件。

由于目前市住建局负责的资质类和许可类业务均为省住建厅委托授权办理,经咨询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不得擅自放宽相关业务的迁入、申请和审查条件。

二、希望市里出台类似有关激励和奖补政策,有利于企业增加竞争能力,搞活经济。

2021年8月,市住建局以烟台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快烟台市建筑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施工综合资质 (特级资质)企业在烟注册设立山东总部公司并纳税纳统的,给予一次性筹建补助 300 万元; 设立区域总部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且管理烟台市域以外 2 家以上分支机构 (含子公司、分公司)的,给予一次性筹办补助不超过 100 万元,由市、县两级按照财政收入分成比例分担。对整建制迁入烟台的企业总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筹建补助”“招引外地建筑业企业迁入本市或在本市设立子公司。对施工综合资质 (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本市或将综合资质 (特级资质)分离到本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自迁入之日起 3 年内,对企业产生的新增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50%奖补”“对当年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至综合资质 (特级资质,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公告、发放资质证书为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省级奖励 1000 万元的基础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对当年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至甲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奖励 100 万元。”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将虚心接爱、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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