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3-09389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八)

日期:2023-07-04 16:1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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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烟农(诊疗)罚﹝2023﹞2号出具虚假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韩**3706**********4419当事人于2023年5月11日中午给一只狗抽血做血常规检测,因产生血凝导致结果不准,为此向狗主人出具了2023年5月10日的其他狗的血常规检测报告,违法所得共计32.5元。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四)项1.没收违法所得32.5元;
2.罚款人民币共计12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1232.5元。
2023-07-04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农(诊疗)罚﹝2023﹞5号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烟台莱阳市碗达宠物服务有限公司91370682MA3QD72179当事人于“2022.1.15”实施了犬子宫蓄脓手术和因难产剖腹产手术(具体时间不详),并开具与之相对应的2张动物医院处方笺,违法所得共计2360元。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1.没收违法所得2360元;
2.罚款人民币共计40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6360元。
2023-07-04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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