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烟农(诊疗)罚﹝2023﹞2号 | 出具虚假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 | 韩** | 3706**********4419 |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1日中午给一只狗抽血做血常规检测,因产生血凝导致结果不准,为此向狗主人出具了2023年5月10日的其他狗的血常规检测报告,违法所得共计32.5元。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 1.没收违法所得32.5元; 2.罚款人民币共计12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1232.5元。 | 2023-07-04 |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
烟农(诊疗)罚﹝2023﹞5号 | 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烟台莱阳市碗达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 91370682MA3QD72179 | 当事人于“2022.1.15”实施了犬子宫蓄脓手术和因难产剖腹产手术(具体时间不详),并开具与之相对应的2张动物医院处方笺,违法所得共计2360元。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360元; 2.罚款人民币共计40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6360元。 | 2023-07-04 |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002E/2023-09389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