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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关查获第二类医疗器械智能眼保仪119个

发布日期:2023-07-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近日,烟台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违规进境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智能眼保仪119个。

查验关员查验一批申报品名“保健眼镜”的进境货物时发现该产品实为智能眼保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该智能眼保仪由前部眼保仪和头部固定绑带构成,随附介绍材料及说明书标识有“治疗”“疗法”等内容,是一种通过训练眼球内外旋能力来锻炼眼部肌肉,从而达到恢复视力目的的医疗器械。收货人无法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海关已依法暂扣查获智能眼保仪,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烟台口岸提醒: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对具有中度风险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疗器械的境外注册申请人,由其指定的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进口时向海关提供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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