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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51件黄金首饰21块手表入境被查

发布日期:2023-06-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近日,烟台海关在空港旅检渠道查获一起旅客未申报超量携带黄金制品及手表入境情事,现场查获黄金首饰51件(合计黄金重量117克)、手表21块。

海关现场关员在对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CT机检查验时,发现其中1件手提箱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海关现场查获无外包装盒的黄金首饰51件,合计黄金重量117克,及多个品牌手表21块,预估查获黄金首饰及手表货值约10万元。海关已依法暂扣该批查获黄金制品及手表,待进一步处理。


         烟台口岸提醒:根据规定,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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