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20N/2023-04329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监察司法

第1802126号:关于“加强快递、外卖电动车行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20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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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外卖电动车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提出中肯、可行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快递、外卖行业已经快速的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我市“网络外卖配送”群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骑手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部分快递、外卖行业骑手为了增加收入,存在不规范行车的现象,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强化快递、外卖从业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协同共治、路面管控、源头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加强协同共治。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以及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城市管理和银保监、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对此,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推动企业选用正规车辆、装配标准快递箱,要求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同时,鼓励快递、外卖企业优化配送考核机制,引导从业人员文明守法通行,倡导违法行为多发的骑手参加集中学习和劝导活动,提升骑手文明守法 意识,并通过企业内部奖惩考核机制,加强骑手的教育与惩戒。

  (二)加强路面管控。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作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重中之重,创新实行“小目标”管理“123”容错执法,对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的路口,增派警力和交通志愿者开展道路通行秩序劝导,加大对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警告和查处力度,切实整顿电动自行车路口通行乱象。今年以来,全市共教育、警告、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9万起、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8100余起,我市路面外卖、快递车辆通行秩序正在持续向好发展。同时,强化科技赋能,烟台市智慧城市交通专项(一期)项目中设计了在南大街、港城东大街等61处重点路口增设非机动车抓拍设备,建成后可实现对非机动车逆行、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及车牌、车型等智能识别,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目前该项目已由大数据发展集团完成采购,按照项目实施计划2023年底可完成建设。

  (三)加强源头管理。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规定的流程,符合国标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要求的,依法予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并核发全省统一电动自行车牌照,目前山东省内均未实行电动自行车办理核发电子牌照政策。2020年以来,全市各交警大队组建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组,采取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流动服务和设置集中登记点等形式,全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期间,全市共设置登记网点302处,登记挂牌184.8万辆。同时,织密服务网点,授权公示768个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代办业务,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企业“带牌销售”,实现“一次办、就近办”“上门办、流动办”“网上办、掌上办”,目前电动车挂牌行驶率达到93%以上。

  (四)加强宣传教育。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安全宣传纳入全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市交警部门联合市文明办、志愿者协会,走进快递物流、外卖企业和社区,开展交通志愿服务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结合“美丽乡村行”开展主题宣传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利用“烟台交警”微信、微博、抖音推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题提示及曝光信息150余条,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托邮政网点、电动车销售网点以及派出所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置“爱心头盔”发放点700余处,发放头盔65万个。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以做好此次建议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继续加强快递、外卖电动车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优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分析研判快递、外卖电动车违法、事故、民意等数据信息,全面掌握电动自行车违法多发、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进一步梳理道路交通设施设置和路面通行情况,动态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二是严管严查交通陋习。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小目标”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等交通违法,尤其加大对违规载客、搭载2人以上查处力度。三是深入推进源头监管。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监管作用,建立健全快递外卖行业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联合劝导、定期通报、约谈曝光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推动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强化安全宣传引导。依托新闻媒体开设非机动车交通陋习曝光台,定期发布交通违法和事故警示案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优化“警+N”服务集群,完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建设,多渠道推进电动自行车挂牌。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烟台市公安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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