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3-04406 成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第1802139号:关于“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助力粮食安全战略”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15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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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助力粮食安全战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反映的试点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相关保险制度,我局高度重视,赴有关区市进行了全面的调研,联合相关部门就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保险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一、关于试点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相关保险制度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为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持续发挥效益。一方面,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拉网式排查和百日攻坚两次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按照“严肃认真、要做扎实”的要求,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道路、电力设施和土地平整等工程,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查,重点摸查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相关保险试点工作。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保险项目首单落地。2022年牟平区联合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为牟平区3.52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4000万元保险保障。该项目可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集“工程质量+财产损失+管护服务”于一体的保险保障服务,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供了帮助。二是计划申请烟台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探索由保险公司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缺陷监理以及承担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修复责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事前评估、事中预防、事后赔偿方面的功能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加强项目管控。

二、关于政府部门牵头发文指引开展相关保险工作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向各区市转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通知》,并提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具体保险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的特点研究确定保险合同,明确责任归属,确定保费来源,积极开展管理创新,通过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风险”的工作要求。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印发了《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要拓展筹资渠道,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各级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提倡引入保险机制参与农田管护修复。一是主动争取资金,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财政列支300万,对综合得分靠前的3个区市和较上一年评价结果相比排名提升最多的1个区市,通过定额补助予以激励,主要用于试点开展管护保险工作。二是积极对接保险公司,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保险项目为牟平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项目,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主动对接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保险项目开办背景、保险责任、如何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管理的痛点及难点等多次磋商和修订保险方案,最终达成一致,积累了宝贵的成功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财政支持,联合银保监局指导保险机构加大推介力度,探索其他保费资金来源,扩大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提高高标准农田保障水平,使其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后续管护的强力补充手段。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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