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3-03852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2358号:关于“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5-31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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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工工资支付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各级力资源会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充分发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根治欠薪工作机制,注重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预防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全市办结欠薪线索1.98万件,办结率99.92%,为515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5196万元,欠薪线索总量下降一个位次至全省第六,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三项指标全部满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扎紧欠薪治理制度防线。完善工资保障核心制度,出台《烟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织密“防护网”,实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兜底”;强化全面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行政审批、发改、住建等部门数据信息,形成《烟台市在建工程项目台账》,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开复工等关键信息,做到了不留遗漏和空白;高效运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平台预警信息,实行派送单办理制度,做到全覆盖、全过程、精准化监管。目前,纳入监管项目1965个,专户资金184亿元,发放250万人次,金额161亿元,从根本上铲除欠薪滋生土壤。

(二)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优化办案流程,建立案件三级分流、联合办案、督导回访机制,实现分工明确、规范有序、高效灵敏的处置机制,做到了一般线索3日内处结,重大复杂线索10日内处结,各类线索办结率达到99.92%,位居全省前列聚焦重点难点,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以及集中整治等“规定行动”,清理陈欠等“自选行动”,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拖欠工资清偿等“特色行动”,先后约谈12家“中字头”施工总包单位、6家市属国有企业、19个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责令整改问题230多个,实现了联合执法有力度,根源治理有深度,执法为民有温度;强化执法惩戒,坚决落实欠薪案件“一案多查”,共实施行政处罚23起,将70家失信企业在网上平台公布,13家企业和16名从业人员被清出烟台建筑市场、列入烟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黑名单等处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社会效益。

(三)不断强化突前防控。坚持预防为主,与网信、信访、12345热线等部门建立欠薪线索共享机制,畅通“信、访、网、电、码”五位一体维权渠道,切实打通维权“最初一公里”,最大限度让农民工少跑腿,让矛盾少上行。2022年,本地渠道接收线索数量占比由7%提高到20%以上,全国平台线索总量增幅低于全省30个百分点;常态化分析研判,对全市欠薪线索受理办结情况、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实行日分析、周总结、月通报,先后通报30多期,全面把握形势、掌握动态、研判风险,凝聚工作合力。同时,大力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涉疫情防控人员、信访欠薪案件重要批示要求,每周报告工作进展,始终将各类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强化政策宣讲,线下开展“送法到企业”、“法律进工地”等活动,线上持续发布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信息,发出致全市农民工和工程建设领域两封信,发动10万余人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活动,形成了全社会抵制欠薪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比例我市房屋建筑项目22%、交通项目8%、市政水利等项目12%),每月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替代,该项目不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为,不得随意动用工资保证金。

以上两种账户的资金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应当建立特殊标识,不得因支付为对应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各级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是工资专用账户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行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并对下级政府相关行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而依据《烟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工资保证金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具体比例、数额,由具体实施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其使用也应由具体实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作出法律文书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

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市全面推进落实。2022年9月,市人社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烟人社发[2022]17号),该《细则》是《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是结合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的具有地方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制度。该规定共七章47条,从适用范围、管理部门与管理地区、存储主体与对象、存储时间和方式、存储比例和限额、差异化存储规定、工资保证金的使用与补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保证金存储方式上,明确了施工单位可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及保证保险代替现金保证金,在资金形式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其次,在存储比例设置上,按照施工合同额分为四档存储,每档都有上限,在金额上给予合理化规范;三是实行差异化标准存储,对于一定期限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总包单位,结合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分类,实行提高、降低、免缴工资保证金的差异化管理,合理引导规范施工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劳动法律法规。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市欠薪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关于您提出的工资保证金没有等到项目完工就会提前取出来的问题,在我市管理细则实施后,杜绝了这一问题的发生。按照规定,我市工资保证金执行严格的返还政策: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总包单位书面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该工程建设项目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具体实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无异议后,可以向具体实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返还工资保证金或者保函正本的书面申请,具体实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没问题后,通知经办银行解除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监管,总包单位方可自由处置账户内资金。项目为完工的,未履行规定程序的,无法动用工资保证金。

关于您提出的很多农民工工资保障卡都是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并且代为保管,所以说民工根本都没见到钱”这一问题,涉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和工资发放环节,我市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详细规范了工资支付的制度流程。施工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建立花名册和进场、离场人员登记表,指导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上缴,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社保卡或银行卡),减少工资发放中间环节,让工资发放有源可溯、有据可查,让农民工工资支付成为一本清楚明白账,确保工资卡本人持有,杜绝各种形式的冒领代签。

(二)关于提升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等级评价效能

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9号)规定,结合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年度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获取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记录,征求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区市人社部门意见,对本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进行认,规范完善根治欠薪各环节信用措施,强化信用约束,引导施工企业以诚实守信为价值导向和自觉追求的社会风尚,从而切实提高施工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数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社会公布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力度。指导各区市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应曝尽曝,应列尽列,教育警示欠薪单位,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认定、公开、推送和信用修复,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发挥失信约束作用。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关于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的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机构

一是强化行政司法联动保障职能。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参与乡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和各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摸排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各级人社、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享欠薪案件信息,共同解决欠薪案件处置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健全涉欠薪案件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专项检查确保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确保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应执尽执应结尽结。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惩戒力度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和侦查情况进行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立案监督对立案后久侦不结的进行催办并派员做好引导取证工作加强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生效裁判、执行的检察监督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支持农民工依法起诉讨薪。

二是做实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机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作联动,有效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基层调解队伍试点,在项目工地设立由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和分包相关人员组成,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参与的预防调处组织,对欠薪线索实行调处前置。目前,在市、区两级的项目已设立多个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办公室,该机构是由住建、人社、工会等部门集体参与的调解处理机构,机构成立后,在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处理问题上充分发挥了地缘、人缘上的优势,加大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把调解化解纠纷运用为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强力手段,有效及时地处理了争议金额较小、诉求简单的工资问题,得到了施工企业、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好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开展治理欠薪制度落实集中治理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同时开展标杆项目的评定工作,以优促行,以点带面,共同提高,推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落地提升信息化监管质效修订《烟台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持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加强日常调度和数据分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实现项目、人员应纳尽纳推动工资全部线上发放。

二是强化欠薪源头治理。持续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全建筑市场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公路、水利、铁路工程等项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管理加强新开工项目资金监管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规定确保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加强欠薪问题协同处置。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全面落实部门之间欠薪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从严从快查处欠薪案件依法开展不动产、车辆、金融账户查询,充分运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组织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执行依法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形成有效震慑。健全涉欠薪案件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专项检查确保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涉民生案件的重要内容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确保相关案件应执尽执、应结尽结。

四是做好欠薪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社会公布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力度,依法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应曝尽曝,应列尽列,教育警示欠薪单位,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认定、公开、推送和信用修复,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发挥失信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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