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日期: 2023-05-24 17:01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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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

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发起

部门

配合

部门

检查

主体

检查时间

1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

1.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检查;

2.养老机构设施安全的检查;

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

4.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检查;

5.养老机构信誉水平的检查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民政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

市、县级相关部门

4-11月

2

对殡葬服务单位检查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以及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违规收费行为

殡仪馆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民政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级相关部门

4-11月

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检查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批少建多”;

2.是否存在建设超标准墓等问题;

3.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性公墓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民政部门

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是否不执行政府定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行为

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民政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3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1.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2.是否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3.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民政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级相关部门

4-11月

4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对社会团体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1.对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民政部门

市、县级民政部门

1-12月

5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1.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民政部门

市、县级民政部门

1-12月

6

对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对基金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
2.对基金会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3.对基金会信息公布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基金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民政部门

市、县级民政部门

1-12月

7

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检查

依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儿童福利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检查;

2.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

3.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的检查

儿童福利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民政部门

市级民政部门

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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