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教育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教法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4590/2023-08360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教育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教法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