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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5275127/2023-08275 成文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丨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琳解读《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期:2023-12-2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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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琳表示:“2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用地,大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加强住宅用地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问:《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结合烟台市实际情况,起草了《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问:《计划》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合理安排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及方式等,科学统筹用地规模,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为保障发展提供更多用地空间,推动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问:《计划》的适用范围以及23年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是怎样的?

答:适用范围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1866.391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7.2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86.202公顷,住宅用地348.124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3.85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0.30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27公顷,特殊用地1.4068公顷。

问:为保障《计划》实施,我们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各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卡实责任,协调配合,提高效率,按照供应计划做好用地供应各项工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供应计划批准后,及时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有效引导合理需求。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需求,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实施性,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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