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3-07996 成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2194号:关于“烟台市住宅小区及公共场所电梯增加语音播报器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11-0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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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永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烟台市住宅小区及公共场所电梯增加语音播报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烟台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烟编〔2020〕18 号)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对无障碍环境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无障碍信息技术应用,指导无障碍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各区市政府 (管委)负责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服务管理等活动。

针对您提出的在我市小区及公共场所所有电梯增加语音播报器的建议,我局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牵头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第一时间与市工信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接,督促其及各区市落实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及项目实施。同时,立足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新建小区、公共场所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19-2021》有关规定,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 1部无障碍电梯;住宅7层及以上的住宅都得设置无障碍电梯。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新建小区、公共场所进行施工图审查,监督设计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对无障碍电梯做好配套设计。

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我市于2020年3月出台《烟台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烟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将无障碍设施及适老化设施纳入“基础类”改造项目,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进行改造,逐一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全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梳理。截至目前已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小区,已经完成改造 950余个,2023 年计划改造362个老旧小区,目前正在进场施工计划年底前完工。

三、落实电梯加装语音播报器的资金方案

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包括语音播报器改造安装,物业企业可以配合业委会、居委会做好安装、维护工作。公共维修资金因费用为全体居民交纳,如若达到使用公共维修资金业主人数的要求,可按程序提取公共维修资金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建小区、公共场所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无障碍电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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