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08957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烟环罚〔2023〕13号)

日期:2023-11-24 15: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行政相对人
建泰橡胶(烟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63527823E
法定代表人冯珊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环罚〔2023〕13号
主要违法事实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同时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年版)》(三)大气污染防治类序号15等有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零陆拾贰元整。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零陆拾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3
处罚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