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08928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烟环罚〔2023〕8号)

日期:2023-10-27 17:1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行政相对人久能再生资源(烟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4MA3Q3WQ56E
法定代表人姜力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环罚〔2023〕8号
主要违法事实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完成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并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一)建设项目管理类 序号1等有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壹元整。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壹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5
处罚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