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08915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烟环罚〔2023〕4号)

日期:2023-10-13 16:5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莱阳永成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7058777692
法定代表人苏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环罚〔2023〕4号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同时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八条、专项处罚裁量表(四)水污染防治类序号5等有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8
处罚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