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0600004260280U/2023-03867 成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3-01-05      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号: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17日,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通知》(烟编〔2022〕9号),将市大数据局承担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有关职责调整由市工信局负责。为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

二、决策依据

1.《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公报2016年第23号)

2.《“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 号)

3.《“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9 号)

4.《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28 号)

5.《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政办发〔2021〕9 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数字中国战略,落实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加快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向以数字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活动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及举措

《规划》主要包含总体要求、推进数字新基建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建设、推进数据价值化建设、推进数字化治理建设、推进数字安全化建设、保障措施8个方面。

《规划》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市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顶层设计、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数据驱动、坚持安全可控,到2025年建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完备、数字产业化动能强劲、产业数字化成效显著、数字政务高效协同、信息惠民普惠便捷的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城市。

《规划》从六个方面对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提出了战略部署。一是推进数字新基建建设,包含推进5G网络商用等重点任务;二是推进数字产业化建设,包含推动基础电子发展等重点任务;三是推进产业数字化建设,包含培育优秀工业软件及APP等重点任务;四是推进数据价值化建设,包含建设主题信息资源库等重点任务;五是推进数字化治理建设,包含推进智慧警务、智慧医疗等重点任务;六是推进数字安全化建设,包含构建信息安全监管平台等重点任务。

《规划》保障措施,主要从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监管体系、人才支撑、创新政策等5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在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数字经济建设推进机制、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加大烟台数字经济建设宣传力度,完善烟台数字经济制度保障体系,丰富数字经济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创新中心、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全方位支撑我市数字经济发展。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产业推进科;

联系电话:0535-6631085。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