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办公电话 |
地方金融监管一科 | 拟定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民间融资行业规范发展,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工作,对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有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0535-6789231 |
地方金融监管二科 | 拟订全市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接全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公司、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社会众筹机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有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0535-6789232 |
索引号: | 12370600312804606F/2023-00401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发布机构: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岗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