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3-00467 成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执法岗位信息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日期:2023-01-13 21:53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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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执法类别

建筑市场监管科

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及商品房销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行政检查

城市更新推进科

负责核定城市更新项目,组织审核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实施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考核督查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区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

行政检查

绿色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行政检查

勘察设计科

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检查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导考核、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

行政检查

住房保障科

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其他县市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行政检查

物业管理科

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行政检查

村镇建设科

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

行政检查

建设工程消防科

承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导区、市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和其他工程备案抽查工作。

行政检查

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承担对市直管建设工程 实体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督的事务性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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