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共设有六个执法科室,现予以公示。
科室名称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位 |
监察一科 | 执法监督 | 承担大气环境领域、噪声领域等的监督执法等工作。 |
监察二科 | 执法监督 | 承担水、海洋环境领域等的监督执法等工作。 |
监察三科 | 执法监督 | 承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放射源及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 |
监察四科 | 执法监督 | 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等综合性专项执法任务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
生态环境监察科 | 执法监督 | 承担生态、土壤、农业农村环境、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监督执法等工作。 |
征收科 | 执法监督 |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信息化建设、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排污税复核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