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2-07302 成文日期: 2022-09-27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监察司法

第1801173号:关于“解决学校门口交通堵塞杜绝事故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9-2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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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门口交通堵塞杜绝事故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体现了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我们经认真研究并全力做好有关工作后,现答复如下:

根据《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22〕3号)第二项集中管理中规定,城市项目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提出项目选址和规划方案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建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其中市级财政性资金组织建设的市政府投资工程原则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作为集中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全过程建设工作。非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和市政府指定集中建设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拟定集中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市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管理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照论证、储备、实施梯次原则编制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计划。每年9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项目,按相关程序初步完成项目决策、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协调规划选址、落实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并将项目基本材料、会议纪要等相关决策文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项目进展情况分别纳入市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论证项目库、储备项目库和实施项目库。

对于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首先应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城市整体规划,提出相关规划方案,市住建局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的规划方案,汇同市自规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后,纳入城建重点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根据贵委员提案中的具体位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尚未对提案位置规划进行过街天桥的建设,9月市交警支队对全市拥堵路口进行排查,提出部分路口提升改造计划,包括北马路与海港路路口、观海路与杏林路路口、港城西大街与通世南路路口、胜利南路与凤鸣路路口、红旗中路与胜利南路路口、环山路与毓璜顶西路路口、观海路与银海路路口、只楚路与新桥西路路口、学院路与华庭路路口、红旗中路与山海路路口,目前我局正在根据交警提出方案进行落实,对于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改造提升计划,对于贵委员提出的过街天桥等其他建设项目,我局已将提案项目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规划实施意见,我局将根据规划部门意见及市财政局资金安排,按程序提报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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