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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烟台市家电惠民消费券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日期:2022-06-07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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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6月7日举行烟台市家电惠民消费券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鲁东业务部经理张金龙,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刺激家电消费,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5月底,山东省、烟台市相继印发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近期,为确保省市政策落实到位,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详细介绍烟台市家电消费券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先生,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鲁东业务部经理张金龙先生。

首先,请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滕鹏: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将此次烟台市家电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进行简单介绍: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回暖,5月30日,省商务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鲁商发﹝2022﹞4号)。省文件印发后,我市迅速行动,5月31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烟商发﹝2022﹞33号)。近期,为确保家电消费券发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6月6日,市商务局印发了《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

本次家电消费券活动与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合作,利用银联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依托银联载体进行活动宣传推介。

发放规模和发放时间:总规模2000万元,分三轮发放,规模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三轮发放时间分别为6月9日10时、6月16日10时和6月23日10时,前2轮每轮有效期为7天,第3轮有效期为8天。

发放对象:在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4类商品(以下简称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参与企业由区市推荐+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企业在提交有关材料后均可报名。企业报名日期截至6月8日10点,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名单经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统一发布。

发放标准:1.消费者在烟台市内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3.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即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

抢券方式:消费者须到参与活动商家现场使用云闪付APP,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抢券。每人每轮仅限抢取各种面值消费券1张,抢完为止。消费券分市区(含功能区)和县(市)2个大类,其中市区(含功能区)消费券面值分为300元、500元、600元;县(市)消费券面值分为400元、600元、700元。

使用方式: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4类商品时,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不可再次使用。

销售企业须留存购买者以下材料:1.个人消费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2.烟台市家电销售企业开具的符合条件的单件家电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需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3.Pos机交易小票;4.以旧换新需上传:现场回收照片、旧机回收单(由家电销售企业出具)、旧机接收单(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出具)、新购家电发票(需备注“家电回收”字样)等资料;5.《烟台市家电消费券核销登记表》。材料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向参加活动企业承兑拨付。

咨询服务:涉及支付服务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国银联总公司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95516进行咨询。涉及活动参与等相关疑问,可拨打商务部门热线电话6696103进行咨询。

各位朋友,目前,家电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其中,领券小程序正在进行调试,9日10点将正式开启第一轮抢券。资料上传程序同步正在抓紧研发,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通告。同时,企业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希望发布会后,能有更多的企业、市民朋友关注参与。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感谢滕局长的介绍。

下面,欢迎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开始提问。

大众网记者提问:

近期发布的《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烟台市的家电消费券发放时间是从6月9日开始,6月1日-6月8日已经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这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是否可以参与本次活动,享受政策?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滕鹏:

6月1日-6月8日已经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这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参与这次活动。具体参与方式为:首先要确定所购家电的商家为参与本次活动商家,参与商家名单我们会通过媒体和“烟台市商务局”公众号进行发布。其次家电购置人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所购家电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必须是6月1日-6月8日期间的),到该商家现场,在活动专用通道扫码抢券。如抢券成功,且确定符合单笔消费使用消费券规则,由商家协助整理填报消费券核销资料后,即可由商家兑付与家电消费券面值相等的金额。

烟台晚报记者提问:

本次消费券分市区消费券和县(市)消费券2个大类,请问这样划分是基于哪些考虑?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滕鹏:

从家电保有量来看,广大的县域农村地区超期服役家电数量远超中心城区。5月30日印发的《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为鼓励农村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 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 元消费券。为全面落实措施内容,在此次家电消费券活动中,设立了市区(含功能区)消费券和县(市)消费券2个大类,即个人消费者在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家电销售企业参与抢券时,面值分为300元、500元和600元;在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家电销售企业参与抢券时,相应面值金额均增加100元,即400元、600元和700元。消费者抢到消费券后,单笔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4类商品满足核销条件后,即可使用。在这里还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商家,大家抢到的市区消费券和县(市)消费券是有地域限制的,即市区消费券只可在相关区中使用,县(市)消费券只可在6个县级市使用,超过区域限制将无法使用。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券量数额较大,云闪付作为本次消费券具体发放平台,如何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鲁东业务部经理 张金龙:

银联云闪付作为此次活动的承接平台,将全力配合本次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工作,提供24小时客服不间断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本次活动政策的宣传推广,确保发券平台稳定运行。

在商家的配套设施上,将协助参与活动商家设立核销消费券专用通道,并为参与商家配备专用免费POS机。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至专用通道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支付核销,同时商家要确认消费者购买家电为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4类家电之一,否则专用通道的收款设备不予受理收款。    

在消费券核销方面,将对商家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告知商家各类消费券的使用标准,引导符合购买4类家电的消费者至专用通道结算,确保商家明确各类消费券的适用情景,使消费者能快速、准确的核销消费券,达到较好得消费体验。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结合今天的发布会内容,精心采制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传播,为促进家电消费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问题,请联系市商务局林志浩同志,联系电话是6696103。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两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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