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2-03380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1556号:关于“新冠疫情下,救助民营经济的政策建议问题”的答复

日期:2022-06-30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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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下,救助民营经济的政策建议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2021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打通政策宣传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在全省创新实施“飞燕行动计划”,开发“飞燕传书”政策政务推送平台,向全市8万多户企业主动推送惠企利民政策,实现全覆盖。2022年,加大面向个人的政策宣传力度,开展“人社政策进万家”活动,对近年来出台的失业保险、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惠企利民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专门制作“二维码”发挥就业服务专员的作用,将“二维码”张贴社区扫一扫”即可获取政策,方便群众了解学习。同时,将政策及时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过200万人。

二、出台落实扶持政策兜牢保障底线。将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延长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从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发至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失业金期间为失业职工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考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5%给予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为促进失业职工创业,落实落地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激励政策。全面抓好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失业职工免费培训,在职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培训,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创新开发“失业职工就业援助智慧平台”,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促就业,降低失业率。在全省率先打造“促就业智慧平台”,将全市所有企业及有求职意向的登记失业职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平台,筑起企业和求职者之间的“鹊桥”,对劳动力市场供需进行精准匹配对接,彻底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企业用工难、劳动者求职难问题,促就业降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保障全市就业形势稳定,严防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抓好2.3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重点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建立就业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应对机制,严防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发展改革、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6部门印发《烟台市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案》全方位做好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一是明确监测重点及监测形式监测重点包括新增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参保人数变化等6项内容二是细化量化监测指标,合理确定风险等级为便于大数据分析,把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动态监测企业岗位流失率规模性裁员数量等4项核心指标全部量化细化。三是及时进行分级风险响应由各级人社部门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第Ⅲ级失业风险由区市负责处置,第Ⅱ级风险由烟台市会同各区市共同处置。是强化监测结果运用。人社部门综合利用智慧手段,科学客观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及时报告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月12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科    联系电话:668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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