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98N/2022-03306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1081号:关于对“关于在RCEP框架下推动烟台市对日韩医疗服务合作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6-30      来源: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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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胜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RCEP框架下推动烟台市对日韩医疗服务合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卫健委认真研究和梳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我市与日、韩两国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商缘相通,是中国对日韩交流合作最为密切的城市之一。日本是我市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外资来源国。韩国是我市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外资来源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我市对日韩经贸合作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为积极抢抓机遇、超前谋划布局,市政府于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与日韩合作的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与日本、韩国产业互融、市场互享、交通互联、人才互动、信息互通、政策互惠,全面提升烟台与日韩的整体合作水平,努力把烟台打造成面向东北亚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关于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推动对日韩的医疗服务合作,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也是我们开展对外经贸合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日本、韩国的健康医疗产业的结构和发展各有特色,在养生养老、大健康、医疗美容等方面都和我市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广阔的合作空间。但是由于审批限制较多、配套医保制度不完善、专业人才短缺、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烟台与日韩的医疗服务合作还不够深入,基本以韩国医师来烟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和引进韩国先进医美技术为主。您的提案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我们将认真参考提案中的建议,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日韩的医疗合作:

一是积极打通制度与政策的瓶颈。目前国内包括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在内的社会办医,审批权限在不断试点、改革,发展机遇很多。市卫健委与商务局将各自发挥职能作用,专研《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政策精神,积极对上争取,制定符合烟台自身实际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对RCEP承诺事项中的“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国合资伙伴一起设立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医院或诊所”“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的营利性养老机构”等相关条款的研究运用。积极向上海、北京、江苏等对外医疗合作的先进省市学习取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充分利用好自贸区烟台片区的平台,大胆探索、创新合作方式和渠道。同时加强监管,促进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从而提升烟台整体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是积极探索高端医务人才引进的途径。人才问题始终是外资医院未来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长远来看要通过精细化的政策安排,使外资医院与公立医院在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优化外资医院政策环境,同时采取各类积极合理的措施来留住人才。除了高薪酬的物质激励外,还要营造良好的医院文化,增强医院员工的归属感,以实现医院的公益性和医务人员的个人价值为最终目标。就目前来看,当务之急是加大对现有服务能力相对较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引进具有国际化服务水准的医务人员,灵活运用RCEP有关人才交流的相关条款,放宽对外籍医师及护理人员的执业许可管理,并配套以高级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为其提供优越的薪资待遇,解决居住和子女入学等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积极搭建“双招双引”的平台。市商务局将通过抢抓RCEP机遇,进一步提升投资发展水平,扩大国际合作,促进产业升级。精心打造中韩(烟台)产业园和中日(烟台)产业园等载体平台,规划建设中韩医疗合作中心。针对我国承诺放开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医院准入,推动引进日韩企业来烟设立医疗、美容、保健、养老机构。优先考虑引进一批韩国及日本的骨科、妇科、医疗美容、高端体检机构等优质医疗机构。谋划在烟台设立中日韩医药协会联盟秘书处,开展创新药械合作和成果转化,加大与日韩医药协会组织和知名药企合作力度,在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体外诊断、医用耗材等领域寻求突破,为进一步的深入合作打下良好基础。构建对日韩医药健康领域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在每年筹办的烟台韩国周、日本周活动和各类展会、展览中,邀请医疗、制药、健康养生等领域的日韩企业和医疗机构参会参展,配套举办高层论坛、对话会等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烟台与日韩医疗健康领域的合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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