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22 09:40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答:依据鲁人社字﹝2021﹞64号文件之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