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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日期:2022-05-27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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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5月27日举行“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山东银联鲁东业务部总经理庞礴,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5月22日,省商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为确保省政策落实到位,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了《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先生,山东银联鲁东业务部总经理庞礴先生,请两位发布人向大家详细介绍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先生介绍烟台市汽车惠民消费券实施细则有关内容。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滕鹏: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将此次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进行总体介绍:

一、发放背景

5月22日,省商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省文件发布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在充分考虑我市实际的基础上,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并于昨天正式发布实施。希望通过政策激励和杠杆撬动作用,推动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加速企稳回升,达到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对象和标准

本次活动与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合作,利用银联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依托银联载体进行活动宣传推介。

活动时间: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对象:个人消费者在烟台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可于发放期限内,申领汽车消费券。烟台市注册登记的乘用车销售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参与企业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污染环境等负面记录,无重大失信、失范等行为,严格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放标准:1.对在烟台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 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烟台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 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本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 元。

三、申领和使用

个人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登录银联“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烟台市汽车消费券,按照要求进行注册认证并领取消费券。个人消费者在支付购车款时,出示领取的汽车消费券,由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核销并协助购车用户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材料:

1.购车用户身份证;2.购车用户银行卡;3.烟台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均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车和注销日期均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6.汽车销售企业出具的购车材料情况说明。

上传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提交资料时间顺序,分批次向购车用户承兑消费券。

四、保障措施

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统筹推进消费券宣传、发放、资金保障、市场监管等工作,研究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活动中,相关部门将加强商品质量监管,查处借电子消费券开展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国银联总公司提供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如涉及支付服务的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95516进行咨询。如涉及活动参与等相关疑问,可拨打市商务部门热线电话6715273进行咨询。

各位朋友,目前,汽车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其中,领券小程序正在进行调试,28日12时起可以正常领券。资料上传程序同步正在抓紧研发,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云闪付界面通告。同时,企业报名参与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全市已经有238家企业报名参与,希望发布会后,能有更多的企业、市民朋友共享这一政策红利。

谢谢大家!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感谢滕局长的介绍。

下面,欢迎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开始提问。

水母网记者提问:

假如有市民朋友在5月23日提车了,发票日期也是5月23日,还能申领消费券参加活动吗?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滕鹏:

市民朋友们取得的烟台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要在5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均可申领消费券参加活动。目前已经提车的市民朋友们也可以领取消费券,领取后即可联系汽车销售企业,由其协助通过银联“云闪付APP”上传相关购车材料,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消费券对应的权益。所以说在5月22日至今已经拿到发票的市民朋友们不必担心。

烟台晚报记者提问:

消费券发放活动是截至6月30日,如果6月30日当天才能交款提车,但是当天不能完成缴税和上牌,无法及时上传购车材料,还能享受消费券权益吗?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滕鹏:

市民朋友恰好在6月30日这天提车,或者说在6月30日当天交款开发票,需等待提车的这种情况,我们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已充分考虑到了。为使广大市民朋友能充分参与活动、享受权益,我们特地将缴税和车辆挂牌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只要在6月30日前取得烟台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9月30日前完成缴税和车辆挂牌,同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也可承兑消费券对应的权益。

凤凰网记者提问:

如何领取和使用汽车消费券?

山东银联鲁东业务部总经理 庞礴:

市民朋友们首先下载登陆“云闪付APP”,依次点击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烟台市汽车消费券,领取“烟台市汽车消费券”,然后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支付车款时,使用绑定在云闪付APP的银联卡进行刷卡,系统会自动核销领取的消费券。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由汽车销售企业协助上传相关购车材料,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银联审核平台将会向购车用户承兑相应的消费券权益。活动期间,一辆车只能承兑一张消费券的权益。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通过刚才的发布,大家对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大家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结合今天的发布会内容,精心采制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传播,为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营造氛围。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两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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