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2-02693 成文日期: 2022-05-2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1275号:关于对“关于加强我市地下水入海监测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5-25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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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地下水入海监测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2019年年底,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由原国土资源部门划转至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和指导下,自2020年开始,我市分阶段开展了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市4个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调查工作主要完成了专项水文地质测量326平方公里、筛选(新建)监测井42眼、地下水样品采集化验分析42件、地表水样品采集化验分析3件、编制报告、图件1套,通过调查工作,基本摸清烟台市城镇级及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现状。2021年,组织对6个化工园区、6个化工集聚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共完成资料收集与分析276套、现场踏勘97.65平方公里、水井调查164眼、识别重点关注区域调查面积2.3252平方公里、筛选(新建)地下水监测井104眼、地表水样品采集6件、样品检测126件,初步了解烟台市化工园区(集聚区)及周边水质现状。其中,调查包括在裕龙岛园区设置3眼调查井,并进行了采样检测,获取了该园区本底数据。

二是持续开展地下水国控、市属点位监督性监测。目前在全市设有16个国控点位、42个市控点位,每年组织至少两次监测。从近两年监测结果来看,我市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保持稳定,部分点位地下水硝酸盐背景值较高,分析原因为2020年、2021年两年降水量相对较大,地下水排泄量少,受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影响硝酸盐污染物较为容易富集

三是建立限采控量管理体系,严控地下水开采总量。根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用水总量,并纳入对地方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中;通过开展计划用水、加强取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调配等各项工作,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维护地下水采补平衡。根据2021年度水利部季度地下水位通报,我市地下水位均较2020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中一季度升幅最大为1.82米。

四是建成地下水水位监测系统,加强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已建立起由89眼专用地下水位监测井组成、覆盖全市除长岛以外所有区市的地下水位远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为开展地下水“双控”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下步工作打算

受资金和技术制约,目前我市在陆源污染物质通过地下水进入近海生态环境的调查和研究不足、不够了解,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会同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托中科院海岸所、山东省海洋地质勘查院、山东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等驻烟科研院所,积极主动开展重点海域地下水监测,努力争取专项资金开展海底地下水调查研究工作。

一是做好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管理。各级水利部门切实做好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按照“多用地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少用或不用地下水,涵养保护地下水源”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的优化调配,尽量减少地下水开采利用量,维护地下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是探索开展海底地下水调查工作。以点带面,试点在重点海湾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设置海底地下水环境监测断面,掌握地下水环境状况和地下水排泄携带污染物质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

三是积极支持地下水科研项目。对符合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地下水调查项目,特别是海底地下水科研调查项目,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给予支持,通过实施相关的科研项目,为我市及全省乃至全国近海管理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试点示范和参考建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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