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2-02686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1079号:关于对“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监管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5-1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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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付胜强代表: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监管的建议》(总编号:141079)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噪声问题监管,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严格管控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排放。2021年,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噪声类投诉件数2437件,包括工业噪声1809件,社会生活噪声612件,交通运输噪声16件。

在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层面,施工工地如因特殊工艺需求必须实施连续施工作业,需由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作业。多年来,我局常抓夜间连续施工的审批工作不放松,规范建筑施工夜间审批流程,审批文件明确夜间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持续时间和减震降噪措施等内容,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审批公告制度。同时,积极探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合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防治合力。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主管负责建筑施工噪声,针对擅自开展夜间施工及厂界噪声超标情况进行处理。目前,厂界噪声主要由第三方有资质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做好工作交接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线索传递、提供管控建议。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一是发挥噪声防治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业务指导工作,向居民做好解释,引导群众将施工噪声问题线索及时反馈职能部门。二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部门、城管部门、住建部门、区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分头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噪声执法检查。三是继续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下发通告,在微信公众号、管控通知书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联合多部门开展噪声执法检查等活动,鼓励、指导企业在高考期间错峰、错时生产,为企业周边考生创造安静的休息和考试环境。四是做好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工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会同住建部门严把审批关,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感谢您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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